各系、处、单位:
《西安美术学院青年教师过渡性公寓管理办法》(草案)现已经院办公会、党委会审议通过,上传至国资处网站。
根据“管理办法“中有关要求,现将《西安美术学院青年教师过渡性公寓租住申请表》发放给各系、处、单位,请符合租住条件需要参加租住申请的教职工认真阅读《西安美术学院青年教师过渡性公寓管理办法》(草案),如实填写申请表及承诺书,并提交身份证及户口本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5年10月20日下午5点前送交国资处校产科黄小林老师处。
联系电话:88235572 88214244
联 系 人:黄 萍 黄小林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