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因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产权界定不明确,责任区分不明显,条款的建立缺少法律依据,对合同签订前期涉及到的单位部门存在的相关问题沟通不及时等,以致给后期的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多困扰和矛盾。
为了完善遵守合同的法效性,我处在3月11号下午,由处长白鹏组织本处工作人员专门就房屋租赁合同的修订完善必须依托合同法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细条款内容,明确安全责任人,理清各自的义务。与保卫处增签消防安全及与后勤总务处增签水电气暖的安全使用协议,确保门面房的管理机制在健全的法规制度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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