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将人事代理人员纳入过渡性公寓
租住申请范围内
2016年3月,经院办公会及党委会审议通过,国资处利用QQ群及网站又将修订后《西安美术学院青年教师过渡性公寓管理办法》(草案)向大家广为宣传,此次修订将学院全体人事代理人员纳入租住申请范围,更加坚实地做好民生工程。
3月伊始,国资处进行了人事代理人员的租住申请摸底工作,现已收齐租住申请人的资料,开始整理统计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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