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单位: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我院启动国有资产清查及产权登记工作,现将《西安美术学院国有资产清查及产权登记方案》下发给各系、处、单位,请各部门负责人要求资产管理员务必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方案要点如下:
清查内容包括自建校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
清查步骤分为:
(一)准备阶段(2016年4月18日--4月30日)。
(二)资产清查实施阶段(2016年4月25日-5月25日)。其中:5月10日前完成固定资产条码的张贴工作,5月20日前完成清查数据汇总及工作报告工作,5月25日前完成数据初审工作。
(三)清查总结核实及数据汇总上报阶段(2016年5月26日至6月25日)。
(四)反馈整改阶段(2016年6月26日—2016年7月10日)。
(五)批复调整阶段(2016年7月11日—2016年11月30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