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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特殊教育艺术学院教学实验中心教学楼室内公共空间设计及室外屋面景观设计项目磋商公告
 

一、条件:

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特殊教育艺术学院教学实验中心教学楼室内公共空间设计及室外屋面景观设计已由上级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采购人为西安美术学院,招标方式为磋商。

二、规模和范围:

规模:以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特殊教育艺术学院教学实验中心教学楼室内公共空间设计及室外屋面景观设计的各标段磋商文件、答疑文件所涵盖的全部内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西安美术学院特殊教育艺术学院教学实验中心教学楼室内公共空间设计;

二标段:西安美术学院特殊教育艺术学院教学实验中心教学楼室外屋面景观设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标段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独立法人,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供应商应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项目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6.本项目不接受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确认及文件获取,其他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独立法人,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供应商应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项目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6.本项目不接受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确认及文件获取,其他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2019年3月8日起至2019年3月11日止,每日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8:00时;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35号新兴际华大厦21层;

2.获取磋商文件方法:由供应商的合法授权人员持供应商的资格能力要求”的第1-4项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全部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册,(装订成册)在获取磋商文件时一同递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标段,售后不换,谢绝邮递。

五、磋商文件的递交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1314时00分;

磋商文件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35号新兴际华大厦21层第三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磋商会议开始时间及地点

磋商会议开始时间:2019年3月1314时00分;

磋商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35号新兴际华大厦21层第三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开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35号新兴际华大厦21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蔺工 13227071208

电子邮件:yw1@sxkair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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