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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保障项目质量,切实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凡5万元以上政府采购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5万元以下政府采购项目,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承担责任。形成固定资产建帐的由国资处资产管理员、项目单位及其二级资产管理员验收。

一、验收小组人员构成:

验收小组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国资处、财务处、审计处、总务处、教务处、工会等相关人员组成,国资处为牵头单位。

非工程类项目,总务处可不参与项目验收。各系、部等教学单位采购项目,教务处应一同参与验收。使用各专项资金采购的项目,专项资金批准部门应共同参与验收。

二、验收程序与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预验收。

项目申报单位是项目的直接管理(责任)单位,须重视和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不得以验代管。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期(工期)结束后10—15个工作日内整理采购资料进行项目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学院组织验收。逾期未进行预验收、未提交学院组织验收的,项目单位须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经其主管院领导签字认可后,报招标领导小组。采购合同、招投标(采购)及其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封存样品为预验收的主要依据。

1、货物类项目的预验收

(1)、核对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及备品备件。根据供货合同清单对货物(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外包装以及装箱附件等内容进行检查。比照招标文件或合同清单的详细参数、逐一进行核对,确保采购货物的数量与质量达标。

(2)、对货物(设备)的功能、性能等项目进行检测。可在供货商的技术指导下对设备进行试用,检测其功能、性能是否达到合同或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

2、工程类项目竣工预验收执行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服务类项目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内容、数量、参数要求、完成时间进行验收,客观、准确评估项目完成效果。

上述项目预验收后,项目单位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至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性质选择填写《西安美术学院采购项目验收报告》或《西安美术学院工程招标项目验收报告》提交学院组织验收。

(二)学院验收

学院招标办公室在接到项目申报单位初验合格的验收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小组、成交供货商在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审查验收。根据合同清单(或招标文件)进行检查、核对。包括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对标的进行检测试验或演试,检查安装调试运行情况等。

工程类项目,项目单位预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交竣工报告之日起15日内,验收小组应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组成验收小组。规模较大、工艺复杂的项目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中应配备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

三、特殊项目的验收

(一)属特种设备或专用设备等国家有强制性检验标准的项目,须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技术检测机构,参与项目验收并出具相应书面报告;服务项目需邀请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技术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与工程相关的材料设备必须在安装时进行现场检测试验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二)因项目自身特点,学院无法组织现场、集中、及时验收的,为准确、高效完成采购项目,可由项目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3人以上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承担相关责任。验收报告报备(盖章)招标办后,视为学院最终验收意见。内容包括:

1、项目实施地点不在校内的,如在校外租赁场馆办展、参展、布展(含展会设计、制作、安装)、组织会议以及考场租赁等项目;

2、图书馆采购图书、各类中外文期刊项目(到货时间过于分散),以及教务处、附中采购教材项目,招生处组织年度统考、校考等试卷制作项目;

3、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根据工作计划聘请、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的各类培训项目;

4、宣传部以学院层面在《美术报》、《中国书画》等媒体上进行的年度(多期)形象宣传、推广项目;

5、卫生所年度药品、疫苗(不含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教职工年度体检;

6、新生军训服装采购、新生体检等代收代购项目;

7、其他招标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认为可以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验收的项目;

四、签署验收报告

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工作后,应及时签署验收报告。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的项目,应现场通知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理并严格按合同履约,督促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在整改合格后方能出具验收报告。

验收小组应对验收结果作出结论性的意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并对验收报告的内容负责。验收报告及项目资料由招标办负责存档。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国有资产管理管理处。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1、《西安美术学院采购项目验收报告》

2、《西安美术学院工程招标项目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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