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单位、职能处室:
为确保学院2021年预算执行顺利推进,根据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相关要求,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
经与财务处研究,现开展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2021年实际工作及预算下达情况,结合本部门资产配置计划,认真详实、科学填报,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项目申报单位承担。
二、本次政府采购预算调整范围为已正式下达的2021年学院部门经费预算(西美财务【2021】1号),其他项目均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三、根据财政厅资金支付要求,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资金须在11月底前执行完毕。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申请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确保政府采购预算按计划执行,避免因执行不力被财政收回资金。
四、请各单位严格把握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支付时间节点,对于未按计划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学院将相应调减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对于因执行不力被财政收回资金的项目单位,学院将追究相应责任。
五、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年政府采购实施情况,对照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按照附表要求编制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要求项目具体、数字详实,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需附简明论证说明。(特别注意的是,如有需要调减或撤销的项目,请务必认真填写
《
政府采购
(资产配置)
预算表
》
,并附简单情况说明。已经上报的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请各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节点抓紧实施,尤其是长安校区等涉及招投标的项目。)
六、由于省财政厅全面实施管理平台“一项目一审”的线上报备、审核制度,各单位申报2021年的政府采购预算必须严格按采购目录进行详尽的“一项目一报”,否则会出现在管理平台中找不到对应的采购目录,影响申报项目的报备、审核,如遇此种情况发生,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项目申报单位承担。
七、请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处室于2020年5月20日前上报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
附件可在西美固定资产管理QQ群以及国有资产与产业经营管理处网站上下载
详情可咨询:
国有资产与产业经营管理处:
吴 慷 王玉娇
联系电话:88214244 88235572
财务处:
刘裕
联系电话:88222224
附件:1.《陕西省2021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2.《政府采购(资产配置)预算表》
国有资产与产业经营 管理处 财务处
202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