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艺术培训工作的发展,西安美术学院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办学机构,合作开展非学历艺术考前培训工作。
一、实施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任用的原则。
2、坚持既注重品牌,更注重培训工作经验和培训类工作业绩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由西安美术学院国有资产与产业经营管理处、西安美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织本次招聘工作。
三、招聘事宜:
1、招聘对象:合作办学机构。
2、招聘事项:与西安美术学院培训中心在西安美术学院雁塔校区综合楼2-5层共同开展非学历艺术考前培训。
四、合作办学条件:
1、西安美术学院同意合作办学机构在西安美术学院雁塔校区以“西安美术学院培训中心艺考培训部”名义进行宣传、招生、组织教学。
2、西安美术学院提供考前培训的教学场地及住宿场地:
(1)教学场地:西安美术学院雁塔校区综合楼2-5层,共计1314平米(以现状为准交付)。
(2)住宿场地:提供400个学生的住宿条件,费用另计。住宿费用由西安美术学院收取。
五、目标任务、合作期限等
1、目标任务:合作办学机构每年需向学院上缴不低于1000万元的合作费用。
2、合作期限:3年。
3、合作办学机构与西安美术学院签订《西安美术学院非学历艺术考前合作办学协议》。
六、招聘流程:
(一)公布招聘公告
通过西安美术学院网站、校内公告张贴形式公布《招聘公告》。公布时间一周。
(二)公开接受报名
1、校内外所有符合招聘要求的办学机构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2、所有自愿应聘的办学机构须填写《西安美术学院培训中心非学历艺术考前培训部合作办学招聘报名表》,并附办学机构相关材料(包括机构的相关资质及行业相关的工作业绩;法人代表的个人资料、相关工作经历等)。《报名表》可从西安美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或在网站下载。
3、《报名表》须于 2021年 5 月 31日前统一交送西安美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倩
联系电话:029-81870788
西安美术学院国有资产与产业经营管理处
西安美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