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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的仪器设备无论来自何种渠道(含捐赠、科研科技开发、自制、联营等),使用何种经费(事业费、科研经费、专项经费、建设发展基金、用学院有形或无形资产开展经济活动的收入及各单位自筹资金等),其产权均属于学院,都要按有关规定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入帐,不得帐外滞留。

第二章 仪器设备的购置

第三条 学院仪器设备的购置应按学科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教学、

科研和办公等任务的需要进行全面的规划。

第四条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要求及《西安美术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各部门每年九月申报下年度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教学类仪器设备向教务处申报,其他类仪器设备向国有资产管理处申报。凡购置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报计划时,需附论证报告。专控商品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准予采购的批复方可申报计划。各单位应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上报的年度计划经过逐级审批,立项后,交财务处编制预算经费。无年度计划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第五条 各部门使用预算经费购进仪器设备时,根据不同的采购价值分别按下述规定进行购买:

采购金额在万元以下(含万元)的,不需学院审批由使用部门负责购买;

采购金额在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时,报主管院长审批后由使用部门组织实施;

采购金额在3万元以上时,按学院仪器设备及家具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各部门报销时,需持审批后的报销单、立项报告、会议纪要、呈批件、审计单、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或通知、发票(要注明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财务处在见到《固定资产建帐单》后按财务制度有关规定为其报销,并根据《建帐单》上的分类号入相应的固定资产资金帐,以便使实物帐与资金帐相符。

第三章 仪器设备的验收

第七条 仪器设备要建立严格的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制度。采购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由院采购工作组组织验收;采购金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由使用部门负责验收,在发票背后要有经手人、验收人的签字。

第八条 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及时开箱清点、检验和安装调试,对其性能指标进行验收。验收工作要在合同规定或银行付款期限内完成。对于不符合要求、手续不齐全、票据不符以及伪劣商品有权拒绝验收签字。

第九条 各部门管理员退休、调离时要办理资产及技术档案移交手续,做到帐、卡、物逐项清查核对,在移交清单上要有交、接人员及部门领导三方签字,并在总务处备案。

第四章 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实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使用单位三级管理体制。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全院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分类分户的登记和固定资产总帐的管理。

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仪器设备的年度计划、审批立项、调拨及参与招投标工作。

各使用单位是仪器设备管理的基层单位,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设专职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的工作。

第十一条 各使用单位要制定操作规程、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要有专人负责技术安全工作,要做到精心维护,定期检修和检测。

第十二条 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更不允许出租。确与学院工作有关需外借时,经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同意,主管院领导审批,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第五章 仪器设备的处置

第十三条 各单位对闲置、多余、淘汰的仪器设备,应及时进行调剂、调拨。

仪器设备需要在院内调拨时,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核定,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西安美术学院固定资产调拨(转让)单》手续。

第十四条 仪器设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可申请报废:

1、达到或超过使用期限,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满足最低使用要求,且无修复价值的;

2、修复费用接近新购价值的;

3、凡上级部门有文件规定淘汰或不准再使用的。

第十五条 需要报废的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填写《西安美术学院固定资产报(损)废单》,经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核,送国有资产管理处按《西安美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处置、销帐、备案。

第十六条 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赔偿管理按《西安美术学院仪器设备及家具损坏、丢失赔偿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仪器设备的减少变动(调出、变卖、报废、损坏、丢失)都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各单位占有或使用的仪器设备,其产权归学院所有,处置权归国有资产管理处,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对报废仪器设备进行变卖、拆卸。

第十八条 仪器设备的报废残值收入,统一上交院财务,按有关规定使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西安美术学院各部门。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5日起执行。

附表如下:

1. 《西安美术学院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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